校内各单位及相关人员:
根据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高等院校征集江苏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提高我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的人员数量和业务素质,服务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近期,拟在全省高等院校开展专家征集培训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入库条件
1、身体健康,年龄在70周岁以下(行业知名或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年龄可放宽限制);
2、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取得国家相关注册职业资格不少于6年),专业不限;
3、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无不良行为记录,热心为评标评审工作服务;
4、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适应电子招投标需要。
二、专家权利
1、接受聘请,担任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或有关项目的评价、论证、咨询等评审委员会委员;
2、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独立评标评审并提出意见,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
3、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合法劳务报酬;
4、国家和我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入库申请
申请前,申请人需准备以下资料和信息。
1、有关个人信息和工作经历;
2、所在单位信息及所在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3、蓝底证件照电子版(像素不小于250*300);
4、申请人职称证、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及其他相关证件的扫描件。
申请人请登录网址,填报相关资料后,系统会显示入库申请的进度。
专家入库申请常年进行,但为了参加近期的培训,请申请人在10月24日前完成申报工作。
四、入库培训
2017年10月至11月,省发改委在省发改委培训中心和有关市区(榆林、延安、宝鸡、渭南、汉中等)集中对专家进行入库培训,(每期一天),培训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有关要求:
1、请符合要求的人员积极参与专家入库申请工作。
2、本次专家入库申报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专家培训由省上统一安排实施。本校申报入库人员达到100人以上的,将申请直接在本校内参加培训。入库专家交通等其他费用自理。
3、参训专家经培训考试合格后,颁发“江苏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聘书”、“江苏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证”。
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10月24日下午18:00前
人事处师资科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