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88文件
体院院发〔2019〕28号
M88关于2019年教师系列
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江苏省人社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技术等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581号)要求,现将2019年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范围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具备相应系列职称晋升条件(其中任现职年限计算至2019年12月31日;各类业绩成果及对应支撑材料为任现职以来至2019年10月31日间取得),拟晋升职称的在岗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基本申报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和职业操守。
(二)申报人员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近五年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不称职)或被单位通报批评的;
2.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3.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个人有严重失信记录,被列入“黑名单”的;
5. 提交弄虚作假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并在全省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三、评审条件
2019年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执行《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陕人社发〔2011〕86号)文件规定的评审基本条件进行评审,部分评审条件发生变化的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一)代表作外审要求
申报晋升教授职务,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同行专家鉴定(外审),外审专家鉴定费用由学校承担。申报人提供2篇(部)不同代表论文(著作)一式三份。2篇代表作外审鉴定结果必须全部通过则具备申报教授职务资格。标准如下:
1.每篇代表作3份均鉴定为“已达到”或3份中有2份鉴定为“已达到”,1份鉴定为“尚未达到”的,则具备申报资格。
2.每篇代表作3份均鉴定为“尚未达到”或3份中有2份鉴定为“尚未达到”,1份鉴定为“已达到”的,则不具备申报资格。
3. 代表作须提供由科研处审核认定盖章后的论文(著作)封面封底、目录及内容页复印件,外文代表作还须提供翻译件及检索报告复印件。
(二)继续教育要求
完成2015年度(含)以来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任务。
(三)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要求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职称评审统一要求的通知》(陕人社函〔2017〕44号)文件精神,自2017年起,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时,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不再作为必备条件。
四、评审组织和限额分配
(一)评审组织
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组织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47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3号)和《M88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体院院发〔2018〕42号)执行。
1.2019年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由M88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
2.2019年专职辅导员职称评审由“专职辅导员职称评审组”负责学校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推荐工作。
3.学校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下设资格审查组,由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竞训处、财务处、学工部、研究生部和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业务管理人员联合组成,负责对申报人的师德表现、申报资格、教学、科研及训练等工作业绩,进行认真、严肃、细致、公正的审查和认定。
(1)人事处资格审查组
组 长:人事处负责人
成 员:体育艺术学院负责人、人事处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对申报人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情况、师德表现、任现职以来获得的艺术类专业比赛作品(成绩)等申报资格的审核;负责组织申报晋升教授职务代表作外审工作。
(2)教务处资格审查组
组 长:教务处负责人
成 员:教务处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完成教学工作情况及取得的教学成果、编著教材等申报资格的审核。
(3)科研处资格审查组
组 长:科研处负责人
成 员:科研处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著作、取得的科研成果等申报资格的审核;负责对申报晋升教授职务人员送审代表作的审核认定、盖章及匿名信息处理工作。
(4)竞训处资格审查组
组 长:竞训处负责人
成 员:竞训处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获得专业比赛成绩奖励情况申报资格的审核;
(5)学工部资格审查组
组 长:学工部负责人
成 员:学工部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对申报人(专职辅导员)任现职以来完成的教学工作情况申报资格的审核。
(6)研究生部资格审查组
组 长:研究生部负责人
成 员:研究生部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完成的研究生教学工作情况申报资格的审核。
(7)财务处资格审查组
组 长:财务处负责人
成 员:财务处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对申报晋升教授职务人员任现职以来取得科研成果到款经费申报资格的审核;
(8)各二级学院及教研室:负责对申报人的审查推荐。
4.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机构及其各个工作环节受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全程监督,发现问题责令纠正。在职称评审过程中,凡出现不公正或徇私舞弊者,职称评审委员会将取消评委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二)限额分配
人事处按照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设置比例、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情况和符合申报条件的人数,制定本年度评审计划,经学校会议研究通过后,予以执行。
五、评审程序及时间
(一)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程序及要求按照《M88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体院院发〔2018〕42号)执行。
(二)信息化评审要求
申报人要按照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启用“江苏省教育厅职称管理系统”暨开展基层版申报单位管理员培训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5〕17号),将申报人个人《评审表》(或《认定审批表》);单位《岗位设置情况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报审表》《自主审定职称结果备案表》(单位负责填写)使用“江苏省教育厅职称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职称系统”)制作,系统入口域名地址为zcps.sneducloud.com,账号密码联系人事处获取。
1.要求申报人将个人材料原件进行数码扫描或拍摄后按照《评审材料电子化规范要求》(见附件)电子化提交至“职称系统”。
2.申报人首先在“职称系统”中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同时上传提交除《评审表》外的电子化评审材料;然后由所在单位有关职能部门对照申报人提供的评审材料原件和《评审表》纸质件在“职称系统”中进行审核;待所在单位在《评审表》纸质件相关栏目签署审批意见(不含单位内部评审推荐票数和相应评审推荐结果)并盖章后,再由申报人将其电子化上传提交至“职称系统”。
(三)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时间如下:
10月31日前:报名,由各部门统一汇总报人事处;
11月18—20日:各二级学院及教研室对申报人签署考核推荐意见和师德表现意见,教务处、学工部、研究生部初审教学工作量申报资格;科研处初审科研成果申报资格,竞训处初审专业比赛成绩申报资格等;
11月21—22日:报送申报材料;申报教授职务人员提交外审代表作(科研处审核盖章复印件);
11月25—26日:资格审查组进行资格复审(有关职能部门对照申报人上传的电子化评审材料和《评审表》纸质件在“职称系统”中进行申报资格复审,签署资格审查会签单);
11月26—12月2日: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成果展览(材料展示地点另行通知);
12月3—12月9日:申报教授职务人员代表作外审;
12月10日(上午11:30):介绍今年评审政策,并进行抽签确定评审当天述职顺序(行政楼二楼大会议室);
12月11日:学校专职辅导员评审组评审;
12月12日—13日: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
12月13日: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12月31日前完成评审结果备案工作。
(如学校有重大活动与评审时间冲突,调整时间另行通知)
(四)述职答辩
所有申报人准备多媒体进行述职,不超过5分钟(申报人严格掌握述职时间,内容仅限介绍姓名、出生年月、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历时间、任现职以来的考核情况以及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最后宣读代表作题目、发表期刊名称、期刊档次)。
高级职称申报人述职后须回答评委随机提问,每个申报人回答不超过2个问题,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其他事宜
(一)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67号)和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级职称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陕价行函〔2006〕230号)文件精神,我校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文件规定执行:高级职称(不分正副)400元/人;中级职称200元/人。提交材料前申报人统一到财务处缴费,人事处凭财务处收费凭证收取申报评审材料。
(二)本文件未尽事宜按省人社厅、教育厅及《M88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体院院发〔2018〕42号)执行。
M88
2019年11月12日
M88校长办公室 2019年11月12日印发
附件:
评审材料电子化规范要求
一、为方便开展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节约资源成本,凡向省教育厅评审委员会申请晋升职称人员,其参评材料须按本规范要求实施电子化。
二、电子化材料的基本方法
1.将参评材料原件进行数码扫描或拍照后转换为清晰的PDF格式或JPEG格式图片,为在兼顾清晰度情况下减小电子化材料数据量,建议将每页原始图片的像素数控制在1440乘以900左右、数据容量控制在100KB以内;对于内容页数超过10页的单个著作、研究报告类成果,可使用与纸质原件材料内容、版式一致的WORD、WPS等电子文本直接转换PDF文档,以减小电子化材料数据量。
2.使用软件工具按顺序将原始图片分模块转换整合为PDF格式文档,然后上传提交至“职称系统”相应申报支撑材料模块中;申报人支撑材料的每个模块可上传的PDF格式文档数量不限,但每个PDF格式文档数据量应小于8MB;注意不要将每页图片逐个转换为独立的单页内容PDF文件上传系统;申报人电子材料上传提交至“职称系统”后,须在“职称系统”中对所有模块的每个PDF文档进行检查测试,确保都能顺畅打开显示且清晰无误。
3.论文论著、科研项目、奖项专利等业绩类成果支撑材料
模块中各个PDF文档的内容顺序由申报人按体现本人水平的重要程度从前到后进行排序。
三、职称系统支撑材料模块类别及PDF文件制作规则
(一)评审表PDF文档。
内容是申报人定稿报送的《评审表》原件的电子化材料,要求评审表填写规范无涂改,封面学科栏必须按照规定的评审学科类别明确填写并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确认,破格申报人员还须在申报资格后括注“破格”字样,各级审核审查、公示等意见及相关签署、红色印鉴齐全(单位内部评审推荐票数和相应评审推荐结果可不在电子材料中体现,在最终上报的《评审表》纸质件中签署即可)。
该模块PDF文件命名规则是“申报学科+申报职称+单位名称+姓名+评审表.pdf”,如“理工学科高级教师XX学校张某某评审表.pdf”。
(二)资质证件、证明、文件PDF文档。
内容依次为资质证件证明材料目录、有效身份证明、学历及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批准机关签发的现任职称资格批文或证书、继续教育、申报破格晋升职称人员的单行推荐材料以及需要提交的其余证明类材料等。
该模块PDF文件命名规则是“申报学科+申报职称+单位名称+姓名+资质.pdf”,如“理工学科高级教师XX学校张某某资质.pdf”。
(三)论文论著PDF文档。
内容依次为论文论著成果目录、逐篇(部)论文论著(包括检索检测证明材料、封面、出版或版权信息页、相关目录页、本人撰写完成的内容部分)的原件电子化材料。
申报人论文、论著成果原件必须是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纸质印刷品,且专著须提交第一次印刷本,各类复印件、清样、打印稿、内部出版物、稿件录用或出版通知等不能提交作为合格成果;注明核心期刊的需以申报人论文发表当期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北京大学图书馆、中国社会科学院图书馆(中国社会科学情报学会)和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等5家机构公布的核心期刊目录数据为依据。
申报人是否具有相应成果的合法知识产权、其期刊是否正刊及其收录检索状态、论著是否合法出版等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查确认,并将相关检索检测证明材料由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签章后纳入电子化材料随同提交:
1.期刊检测材料为中国知网(www.cnki.net)数据库同期次正刊检索比对页面打印件或由期刊主办单位出具并经其属地新闻出版管理机关核实的论文发表书面证明。
2.论著检测材料为国家新闻出版机关图书CIP数据核字号查询数据库检索页面打印件,图书版次年份数据与CIP年份数据应一致;如申报人非论著第一主编(作)者的,还须同时提供经核实后的该著作第一主编(作)者签署的申报人撰写任务书面证明[注明第一主编(作)者的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3.期刊被检索、收录的证明文件由教育部批准的科技查新工作站出具并注明该查新机构联系方式。
该模块PDF文件命名规则是“申报学科+申报职称+单位名称+姓名+论文论著.pdf”,如“理工学科高级教师XX学校张某某论文论著.pdf”。
(四)科学研究项目成果PDF文档。
内容依次为科研项目成果目录、逐项成果材料(包括立项文件的首页、相关内容页、签章批准页,结题文件的首页、相关内容页、签章批准页,本人承担项目任务相应完成的文字性佐证成果,资助经费银行到款凭证等)原件的电子化材料。
该模块PDF文件命名规则是“申报学科+申报职称+单位名称+姓名+科研项目.pdf”,如“理工学科高级教师XX学校张某某科研项目.pdf”。
(五)奖励、专利、教案PDF文档。
内容依次为奖项专利成果材料目录、申报人任现职以来获得的各类业务奖励与荣誉证书、专利成果材料原件的电子化材料。
该模块PDF文件命名规则是“申报学科+申报职称+单位名称+姓名+奖项专利.pdf”,如“理工学科高级教师XX学校张某某奖项专利.pdf”。
对于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人员,还应在该模块中上传提交内容为本人最近一学年的完整教案原件的电子化材料。该部分
PDF文件命名规则是“申报学科+申报职称+单位名称+姓名+教案示例.pdf”,如“理工学科高级教师XX学校张某某教案示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