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江苏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印发<江苏省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研究生部、教务处: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健全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强化内涵建设,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请按照《江苏省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研究,做好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预案。
附件:江苏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展规划处
2024年4月3日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481号 信箱:[email protected] 邮编:211102
版权所有©M88技术支持:M88网络管理中心陕ICP备05001582号